医疗决策通常是在医生的建议和推荐下的患者个人决策。基于基本原则的检查,经常有不止一个行为过程可能在道德上无可厚非。而有些时候,似乎没有一个行为过程是正确的,但仍不得不做出决定,并得到伦理学论据的支持。美国产科学会为在试图解决这些困难而进行伦理(和法律)分析时提供了下列有用的指导原则:
1.识别决策者。在解决任何问题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这是谁的决定?”。通常假定患者有能力从医疗方案中做出选择或拒绝治疗。
a.有时不能准确判断患者的决策能力。一个人的决策能力取决于个人对信息的理解以及将信息应用于个人决定的领悟能力。相反,健全(competence)和不健全(incompe—tence)是法律上的定义,可能真实或不真实地反映了功能方面的能力。有时候对患者的决策能力的评估必须由从事这种评估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只有法庭才能做出有关健全的裁定。
b.如果一位患者被认为不能决策或者被发现属于法律上的“不健全”,则必须要确定一位代理决策者。在没有持久代理权的情况下,应该召集家庭成员来做出代价决策.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需要请求法官来任命监护人。代理决策者应该做出患者希望的决定,或者,如果患者的愿望不清楚,做出的决策应该最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医生有义务协助这些代表患者的人员来检查问题和解决问题。
c.在产科,通常认为孕妇是其腹中胎儿的合适决策者。
2.收集资料,确定事实。
a.对信息与某一病例是否有关或者是否重要的理解是以个人价值为基础的,注意到这一点很重要。在收集信息时应尽可能保持客观,因为决策将以这些信息为基础。
b.必要时可请求会诊,以确保获得与诊断、治疗和预后有关的所有可得到的信息。
3.确定所有医学上合适的备选方案。
a.如果必要,可请求会诊。
b.识别由患者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其他备选方案。
4.根据所涉及的原则和价值来评价备选方案。
a.从收集相关各方的价值开始,试图获得预期的感觉,并将它们带到讨论中。在决策过程中,决策者的价值取向是最重要的。
b.决定是否有备选方案违背所有人都认同的伦理准则是很重要的。摒弃经过分析后发现在道德上各方都不能接受的备选方案。
c.根据各方的利益和价值观再次检查余下的备选方案。有可能成功地结合一些替代的方案。
5.识别伦理冲突并尝试确立优先权。
a.尝试根据所涉及的伦理原则来定义问题(例如,仁慈与人身自由)。
b.对每一个可能有争论的原则进行权衡。检查有冲突的原则中,是否某一个原则要比其他原则更为重要?某一个人提出的行为过程是否比其他的行为过程更具优点?
c.考虑相似病例处理中的重要观点,判断在解决当前问题时可以多大程度地应用这些观点。寻找该病例与其他病例之间道德方面的差异和相似之处.通常回发现手头的棘手问题并非新的问题,以前其他人在摆脱困境时考虑过的观点会很有用处。
6.选择最能被充分证实的备选方案。尝试使问题能得到理性的解决,根据通行的伦理原则,能向别人证实该解决方案是正确的。
7.在一种决策被执行之后再次对其进行评价。根据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主要的备选方案进行重新评价。做出的决策是最有可能的吗?从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解决中可能得到哪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