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网首页 | 代孕与不孕不育治疗 | 代孕与不孕不育原因 | 代孕与不孕不育文章 | 代孕试管婴儿 | 代孕和妇科知识
代孕和流产 | 代孕与不孕就医指南 | 代孕与不孕不育检查 | 代孕与不孕不育保健 | 代孕和宫外孕 | 代孕和优生优育知识
尖锐湿疣的处理与治愈标准_


  【处理】

    1.妊娠36周前孕娠患者尖锐湿疣  病灶小位于外阴者可选用局部药物治疗,用药前可先行表面麻醉(l%可卡因)以减轻疼痛,药物可选用安息香酸酊涂擦,每周l次,共56次;0.5%足叶草毒素酊外用每日2次,连用3日后停药,4日为l疗程,14疗程;50%三氯醋酸(TCA)病灶局部涂擦,或5%氟尿嘧啶软膏涂擦均可治愈。若病灶大,有蒂,可行物理及手术治疗,如激光、微波、冷冻、电灼等。巨大尖锐湿疣可直接行手术切除湿疣主体,待愈合后再采用药物局部治疗。应同时治疗患病之配偶或性伴侣。   

    2.妊娠近足月或足月孕妇患尖锐湿疣  病灶局限于外阴者,仍可行冷冻或手术切除病灶,届时可经音到分娩。若病灶广泛,存在于外阴、音到、宫颈时,经音到分娩极易发生软产道裂伤引起大出血;或巨大病灶堵塞软产道,均应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产后部分尖锐湿疣可能自然退。   

   【治愈标准】  治愈标准为疣体消失,预后好,治愈率高,但易复发。治愈后反复复发的尖锐湿疣应及时取活体组织检查排除恶变。   

<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请和河南省 市中医院不孕不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手机:>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高级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